新闻动态

“财政部2022年第二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解读

seo靠我 2023-09-26 07:00:08

2022年6月20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2022年第二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4个,内容涉及政府补助、合并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等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对这4个问答解读如下:

一、与租赁相关的政府补助

问:甲公司租赁某物业,租赁期为5年,每3个月支付一次租金。为支持甲公司经营发展,当地政府为甲公司提供租金扶持补贴,甲公司在每3个月支付租金后向政府提交租金支付凭证等申请文件,政府审核通过后发放相应3个月的租金扶持补贴。甲公司收到的上述租金扶持补贴应当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还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

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第四条等相关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通常情况下,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文件会要求企业将补助资金用于取得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本问题中的甲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在性质上为政府对企业所付物业租金的补贴,弥补的是企业相关期间的租赁成本费用,不符合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定义,因此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九条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解读:这一条本来不是一个问题,补偿物业租金过去理解都是补偿公司发生的费用,肯定是和收益相关,但是2021年开始所有企业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原来经营租赁的物业现在资本化成使用权资产,看起来补偿租金好像又是对一项资产的补助,毕竟如果抵消租金的话,公司就不用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了。这个问答实际明确了不论是不是确认使用权资产,只要是补偿租金都是按照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都是按照收到当期计入损益计算,免去了使用权资产总额法和净额法处理的选择。不过由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通常对收益波动影响较大,好在需要补贴物业租金的通常都是小微企业,但凡规模稍大的企业,政府要补助的已经是土地出让金了。小微企业生存期都不长,要是按照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财务和审计师还得评估未来收到政府补助的确定性,这次这个解答出来后,也能大大减轻财务对未来事项估计的烦恼。

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业务相关现金流量进行列示

问: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如何对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业务相关现金流量进行列示?

答: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等规定收到或缴回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相关现金流量,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财会20063号)有关规定进行列示。企业收到或缴回留抵退税款项产生的现金流量,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将收到的留抵退税款项有关现金流量在“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列示,将缴回并继续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的留抵退税款项有关现金流量在“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列示。

解读:这个没有什么可以说的,现金流量表涉及税的就那几个地方,只要是和税务机关打交道的,退税就放“收到的税费返还”,缴税就放“支付的各项税费”,也不可能去抵减销售和采购相关的现金流,实务上也很少有企业把这连个科目按照净额列示,当然如果按照科目分析法编现金流量表,也有可能编成了净额法的结果,所以财务和审计师在今年编现金流量表的时候,对留抵退还得单独分析单独列示。

三、处置仅有的子公司后是否在当期还要编合并报表

问:甲公司在202X年报告期内处置了唯一的子公司,并且于202X年12月31日已经没有子公司,那么甲公司是否需要编制202X年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财会201410号)第二条、第三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四条等相关规定,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和附注;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因此,本问题中的甲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编制202X年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解读:合并报表当然是要从合并日一直编到处置日,不能因为在一个年度的中间处置了子公司就不编了。这一方面影响集团总体的数字列报,同时还有可能扭曲公司财务状况。举个简单的例子;加入下属的子公司持续盈利且未分红,然后在本年期中处置掉,母公司肯定有个大额的处置收益,简单分析最起码母公司应该收回子公司累计实现的收益,也就是从合并日开始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在合并层面因为集团已经将子公司的累计收益确认在了合并利润表里面,所以在处置的时候实际是要抵消母公司在单家层面确认的转让收益的,即期初未分配利润和当期投资收益的对冲,在合并层面来看当期其实不确认或者确认很小的处置收益。如果不编合并报表,就相当于在合并层面确认了一遍子公司的净利润,然后在处置的时候又就同样的收益再确认一遍,等于同一个事项确认了两遍收益,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四、小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业务相关现金流量进行列

问: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如何对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业务相关现金流量进行列示?

答: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等规定收到或缴回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相关现金流量,应当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进行列示。企业收到或缴回留抵退税款项产生的现金流量,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将收到的留抵退税款项有关现金流量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列示,将缴回并继续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的留抵退税款项有关现金流量在“支付的税费”项目列示。

解读: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现金流量表比较简单,能处理增值税留抵退的也就这两个地方。

“SEO靠我”的新闻页面文章、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自媒体人、第三方机构发布或转载。如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 我们联系删除或处理,客服邮箱:html5sh@163.com,稿件内容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 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703476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