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海南试点经验”

seo靠我 2023-10-06 01:40:16

  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

  6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情况的中期报告。

  为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政策落地,2020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海南自贸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土地管理法、种子法、海商法等3部法律的有关规定,暂时调整适用的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决定》的实施,为海南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建设与发展插上了法律和政策的翅膀,推动了先行先试和开拓创新的步伐。”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法治护航海南改革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更强的活力和动源,对塑造我国新的发展模式,进一步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同时,与会人员还针对中期报告提到的有关问题,给出了相应的建议。

海南海口国贸CBD和滨海立交桥高视角建筑风光。来源:视觉中国

01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推动3方面授权事项依法有序落地实施  中期报告显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按照《决定》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措施,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强化监管,推动土地征收审批权授权事项、种子进出口业务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授权事项、邮轮企业及邮轮的市场准入许可等授权事项依法有序落地实施,助推海南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与发展。  其中,关于土地征收审批方面,《决定》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贸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对海南自贸试验区内由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征收事项,授权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  《决定》实施以来,海南省人民政府根据授权,承接国务院土地征收事项审批权,依法有序开展土地征收等工作,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用地审批时效得到提高,有力保障了相关重大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截至2023年3月31日,海南省共批准涉及大型建设项目的11宗土地征收申请,其中征收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用地2宗,征收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用地9宗,总用地面积2190公顷。  关于种子进出口方面,《决定》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贸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种子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将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权限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下放至海南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为推动授权事项落地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海南省抓紧制定配套规定,搭建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平台,强化监管措施,积极做好相关授权事项的承接工作。  据了解,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权限的下放,提高了经营主体办事便利度及可预期性,调动了相关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为支持海南建设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打下了较好基础。截至2023年3月31日,海南省共完成7家企业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9家企业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三亚崖州湾科技城聚集了涵盖种子基因测序、生物育种等业务的588家涉农企业,其中187家企业经营范围涉及种子业务,初步实现种业企业聚集效应。  关于邮轮企业及邮轮的市场准入许可方面,根据《决定》授权,将海南自贸试验区港口开展中资方便旗邮轮海上游业务的邮轮企业(经营主体)及邮轮的市场准入许可、仅涉及海南自贸试验区港口的外籍邮轮多点挂靠航线许可权限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放至海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中期报告显示,相关授权事项的实施,为充分发挥海南区位、资源优势,保障中资方便旗邮轮海上游试点政策落地,推动海南特别是三亚市建设国际邮轮母港,促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撑。经过部省联动、上下协同、多方努力,中资方便旗邮轮海上游、外籍邮轮多点挂靠航线试点各项配套政策已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准备工作也已就绪,基本具备试点航线开航条件,并已颁发首张中资方便旗邮轮海上游经营资质许可证。三亚,2023中国种子大会上的大华种业展台。来源:视觉中国

02

直面问题、多措并举,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从总体情况来看,第1项土地征收审批权授权落实的效果不错,提高了海南用地审批的效率,更好地保障了重大项目的建设顺利进行。但第2项种子进出口业务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授权和第3项邮轮企业及邮轮的市场准入许可授权,实施情况并不理想。”列席本次常委会会议的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军提到《决定》实施中的一些问题,比如目前有11家企业获得了种子进出口业务生产经营许可证,但并没有开展具体的业务,因为根据农业农村部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管理暂行办法,每进口一批种子还需要报农业农村部单独审批,这就影响了授权的效果。  比如,海南目前仅颁发了一张中资方便旗邮轮海上游经营资质许可证。目前国家层面,尚无针对中资方便旗邮轮转为从事国内航线运输相对应的进出口货物报关模式和税收政策,企业引进的中资邮轮无法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同时,邮轮的运营除需要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管理外,在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及市场监管等方面同样受到规制。李军说:“这些都表明相关试点政策在实际推进中还需要大力协调。”  中期报告也在全面总结经验成效的基础上,直言不讳指出《决定》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机制创新效果还不够突出、政策效应显现还不够充分。  分析原因,一方面是海南经济体量小,相关产业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企业数量不多。如涉种进出口业务,在相关审批权限下放前,除部分科研需求外,基本无相关企业从事相关业务。相关审批权下放以来,仅有16家企业申请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  另一方面是受疫情影响部分试点业务未能正常开展。如自2020年1月底开始,国际邮轮企业暂停了进出我国境内港口的邮轮运输(2023年3月29日起暂定在上海、深圳邮轮港口试点复航),因此到目前尚无外籍邮轮申请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多点挂靠业务。  为进一步推动《决定》的贯彻实施,有力助推海南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与发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针对《决定》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中期报告建议重点推动以下工作。  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海南省有关部门要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和途径,加大《决定》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力度,提高政策措施的知晓率和理解度,使更多经营主体了解政策、会用政策、敢用政策,更大激发经营主体参与改革试点的热情,增强投资创业的信心,为改革试点提供良好的基本面支撑。  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协调性。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海南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支持力度,对《决定》顺利实施需要相应优化调整的配套管理政策,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统筹协调、积极推进,为海南自贸试验区改革探索提供更充分的政策空间。海南省要加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调整完善。  进一步用足用好海南立法权限。支持海南省积极统筹用好自由贸易港立法权、经济特区立法权以及地方立法权,结合海南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与发展实际需要,依法对《决定》实施需要配套的相关措施予以明确,确保相关试点政策进一步落地落实。  大力推动相关试点业务实际投入运营。海南省有关方面要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好的政策、信息等服务,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推动更多经营主体将相关试点业务投入实际运营,使试点政策更多“开花结果”,取得更大实效。2023年1月29日,海口秀英港停靠的游轮。来源:视觉中国

03

支持帮助海南用好用足立法权,充分释放法治红利  分组审议中,如何更好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加速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成为与会人员热议的焦点。  “建议加强海南立法功能,充分释放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权、经济特区立法权以及地方立法权三权叠加的法治红利。”汤维建委员希望海南进一步在3种立法权的划分和功能上,探索出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立法板块清单,立体性地为海南的发展提供最为充分的法治保障。  史耀斌委员注意到《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土地管理法、种子法、海商法这3部法律的有关规定,实际涉及的面比较广,和其他法律之间也有关系。他以税收举例称,“今后在海南自贸区要实行简便税制,实际这里边就和海商还有土地管理都有关系。”史耀斌建议,结合自贸试验区的总体建设评估调整以后对其他法律的影响,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加快或者适时对其他相关法律进行修订完善,或者暂时调整适用等,进一步推进自贸试验区的建设。  对于土地审批速度过快,是否会过多占用耕地面积,进而影响粮食安全,邓秀新、孙宪忠等委员表达了担忧。中期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3月31日,海南省共批准涉及大型建设项目的11宗土地征收申请,其中征收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用地2宗。“这些占用耕地什么时候补回来?”孙宪忠表示,现在从中央到地方对耕地保护都特别关注,建议处理好土地审批和占地以及耕地占补之间的平衡问题。  “随着自贸港建设的展开,尤其是封关运作后,海南还需要加大制度集成创新。”苻彩香委员表示,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加强指导,支持帮助海南统筹用好用足自贸港立法权、经济特区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形成叠加效应,加速推进自贸港建设。来源:全国人大 记者:张维炜、丁显阳
“SEO靠我”的新闻页面文章、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自媒体人、第三方机构发布或转载。如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 我们联系删除或处理,客服邮箱:html5sh@163.com,稿件内容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 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703476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