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改造合理吗?
自己的房子真的想怎样就怎样?关起门来谁也管不着?法院判了案情简介
2014年,刘某装修房屋并入住。装修时,刘某改变房屋原户型,将客厅的公卫拆除,拓宽客厅面积,又将厨房改为公卫,导致公卫正对楼下厨房。2016年,李某购买刘某楼下的房屋,装修后于2019年入住。装修中,李某发现有一根管道从楼上的401房穿透楼板、进入其厨房顶部区域,并一路拐入其主卫卫生间后接入卫生间主管完成排水。入住后,李某在厨房做饭时经常听见该管道的排水声音,内心十分膈应。李某于是将楼上邻居起诉至法院,要求邻居将改为公卫的厨房恢复原状。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厨房和卫生间的功能明确,对其建造有一定的特殊要求。《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5.4.4明确规定了:“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餐厅的上层”。城乡建设部在发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时明确规定该条为强制标准,必须严格执行。根据上述规定,刘某不应将卫生间设置在下层厨房的上方。刘某将厨房改造成公共卫生间,不仅违反了国家强制标准的要求,亦有违公序良俗,给下层住户造成心理不适,对其居住生活亦会造成不良影响,刘某应恢复原状。法院判决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其房屋中由厨房改造的卫生间恢复原状。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最后,古都大状贾峰律师恳请大家做一件事,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没有经常点“赞”或“在看”的,会逐渐收不到推送!如果您还想每天看到我们的推送,请将“普法”加为星标或每次看完后点击一下页面最右下端的“在看”和“点赞”,欢迎转发分享,拜托了老铁!
法律会诊:我们根据客户的法律问题,指派对口专业律师为客户咨询,处理、辩护等提供法律服务;
个人定制:自助定制私人法律服务,拥有私人法律顾问,彰显品位人生,让您生活无忧;
企业定制:自助定制企业法律服务,法律顾问是企业实力,震慑、诚信的象征,为企业保驾护航;
顾问联盟:秦晋律所贾峰律师团队不定期举办私董会,进行投资理财指导,融资及人脉,业务,信息等资源整合;
合伙联盟:欢迎个人律师、律所、各中小微企业、初始创业者及有志之士前来洽谈合伙,联盟事宜。
来源:政府官网、网络文章、新闻网站、个人发表文章等;本公众号致力于为读者提供有价值的法律参考资料,系公益性微信平台。本文仅供交流学习 ,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免责声明:陕西公司企业法务法律顾问律师对转载、分享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只为义务普法用,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法律顾问律师编辑部》
24小时免费法律顾问咨询热线:
029-85561129
029-85561130
029-85561131
24小时免费刑事辩护咨询热线:
4008622110
律师团队,职等你来,常年招聘团队律师、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常年寻求与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公司、司法所战略合作!诚聘富有激情的法律、财经写作达人。
分享是一种美德 转发是一种支持
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关注,可以了解关于贾峰律师更多的消息哦!
陕西公司企业法务法律顾问
点击关注以后可以搜索查看往期文章精选
喜欢就点在看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703476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