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跨境最前沿获悉,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于当地时间7月27日发布通告,公告了第七批排除加征有效期延长产品清单(160亿关税排除清单内产品)。
据悉,该批排除有效期原定于2020年7月31日到期,通知决定将排除有效期自2020年7月31日起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原160亿关税第一批排除产品清单共有69项,本次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仅有14项,未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有55项,这就意味着有55项排除产品从美国东部时间2020年7月31日起恢复加征25%关税。
△公告截图根据此公告,本次延长加征关税豁免期限的产品 :
译文:排除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即适用于在2020年7月31日东部夏令时凌晨12:01时之后—2020年12月31日东部夏令时晚上11:59时之前进入消费或从仓库提取消费的货物。
本次加征关税排除产品有效期: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未获得延长加征关税豁免期限的产品:
公告文件下载: https://ustr.gov/sites/default/files/enforcement/301Investigations/%2416_Billion_Exclusion_Extensions_July_2020.pdf
以上商品从2020年7月31日起恢复额外加征关税25%,请有关企业在出口签约时务必注意。
公告文件下载:
https://ustr.gov/sites/default/files/enforcement/301Investigations/16_Billion_Exclusions_Granted.pdf
2019年7月31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布了一批加征关税排除清单,针对160亿美元清单内商品,该排除清单包括的商品,即上述的69类商品,排除期限一年,到2020年7月31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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