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稳定机制(ESM)于2011年3月25-26日的欧洲峰会上获批,ESM由800亿欧元现金及6200亿欧元通知即缴资本组成,ESM预计将在2013年年中前取代目前的欧洲金融稳定基金(EFSF)。其主要任务是为欧盟成员国提供金融救助。2012年10月8日,欧洲稳定机制正式生效。
ESM产生背景:
在欧债危机爆发初期,欧盟领导人为了救助债务危机国家而临时成立了欧洲金融稳定机制以及欧洲金融稳定机构(也称作欧洲金融稳定基金)。这两个机制和机构连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欧洲央行构成欧债救助铁三角。
然而欧洲金融稳定机制以及欧洲金融稳定机构都属于临时性组织,计划在2013年结束,并且他们在欧盟各成员国相关法律法规上一直存在合法性质疑。因此欧盟领导人认为有必要在2013年以后成立一个永久性的救助机制——欧洲稳定机制,以协助成员国度过金融或财政危机、保障欧元区的金融稳定性。
目标:
ESM拥有5000亿欧元(7090亿美元)的实际放贷额度,将筹集资金并以严格条件向融资问题严重的欧元区国家放贷,以确保欧元区的稳定。
管理:
欧元区成员国财长将成为ESM管理委员会的成员。欧盟经济和货币事务委员以及欧洲央行总裁将担任观察员。各国财长将决定ESM是否提供金融援助,提供援助的条件,贷款规模以及工具。
运营功能:
主要通过贷款方式进行救助。必要时可直接购买债务国国债。
基金有以下几项功能:一、购买面临严重金融危机的成员国的国债;二、为重债成员国提供贷款,由其向出现问题的银行进行注资;三、将来有可能直接为成员国的问题银行进行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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